题目内容: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对境外乙国企业B3企业持股比例为80%,B3企业对境外丁国企业C3企业持股比例为15%。2020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丁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14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丁国实缴企业所得税400万元,不考虑其预提所得税,C3将50%的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B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36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乙国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将全部税后利润进行了分配。
(3)A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来自乙国所得的全部可抵免税额为( )万元。
A.0
B.240
C.480
D.720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