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各出资20万元共同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任执行董事,乙为公司监事。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丙、丁认为公司的行为损害其合法利益,要求召开临时股

  • 题目分类:税务师
  • 题目类型: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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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甲、乙、丙、丁、戊五人各出资20万元共同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任执行董事,乙为公司监事。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丙、丁认为公司的行为损害其合法利益,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改选执行董事,但遭到甲的反对。以下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丁可自行发起召集并主持了公司临时股东会

B.必须由乙负责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C.应由乙负责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在乙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丙、丁才可以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D.不能召集临时股东会,只能按照公司章程召开定期会议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有关主体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该主体是( )。

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有关主体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该主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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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20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于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20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于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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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和解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和解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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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雇用丁某为其建房,在建房过程中,丁某拿起一根钢筋时,不小心触碰到高压电线,致丁某触电死亡。后丁某的家人即以胡某和供电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如果供电公司设置的高

胡某雇用丁某为其建房,在建房过程中,丁某拿起一根钢筋时,不小心触碰到高压电线,致丁某触电死亡。后丁某的家人即以胡某和供电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如果供电公司设置的高压线完全符合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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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在干洗机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干洗机所有权仍属于甲。随后,甲将干洗机交付给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约定的效力及干洗机所有权归属的

甲乙在干洗机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干洗机所有权仍属于甲。随后,甲将干洗机交付给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约定的效力及干洗机所有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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