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企业2008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1 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 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70万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分别是2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支出10万元(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投资收益250万元,其中,国债收益l2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要求:
(1)计算出本期的净利润;
(2)计算出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3)编制所得税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