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非金融类企业)于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1)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6%、5.40%和6.15%。
(2)A公司于6月将5000万元委托C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12月12日,C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
(3)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法定障碍?并说明理由。
(3)A公司本次增发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