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生产企业2008年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经济业务如下:(1)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应交增值税5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50万元。
(2)销售费用2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70万元。
(3)管理费用3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
(4)财务费用50万元。
(5)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含支付税务罚款2万元,支付某公司开业赞助费1万元。
(6)投资收益18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从珠海的联营公司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
(该联营公司适用15%的税率)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广告费为( )。 A. 60万元
B. 70万元
C. 360万元
D. 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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