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就应收乙公司账款530万元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以其生产的一批库存商品A及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偿付该项债务;乙公司该批库存商品转移至甲公司后,双方债权债务结清。 甲公司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50万元。
2009年5月10日,乙公司将库存商品A的所有权交付甲公司。乙公司该批商品的账面余额为22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其中成本为18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0万元,在重组日,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1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收到该批商品后作为库存商品管理(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另行支付),将取得的金融资产仍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
(2)2009年6月1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以资料(1)中取得的库存商品A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丙公司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当日,甲公司该批库存商品A的公允价值为24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60万元。丙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0万元,公允价值为490万元。同时,丙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给甲公司银行存款50.8万元。
双方于当日办理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
(3)假定上述交易各方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编制甲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