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股东会上,经代表7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同年3月18日通知了甲、乙、丙、丁四位债权人,并于4月5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4月16日,甲、乙、丙三位债权人均向A公司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A公司按照规定向甲、乙债权人清偿了债务,向丙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6月11日,丁债权人也向A公司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A公司对丁债权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2016年8月1日,A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有关的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股东会决定吸收合并B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通知债权人、发布公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A公司对甲、乙、丙、丁债权人的要求所作的反应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