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于2×15年12月3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7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甲公司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后,预计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转换日,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1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甲公司2×16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8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从2×17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2×16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84.375万元 B.2×16年应交所得税为1179.375万元
C.2×16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为34.375万元
D.2×16年所得税费用为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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