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 题目分类:一卷
  • 题目类型: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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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C.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D.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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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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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账系统中,对记账次数的要求是(  )。

在总账系统中,对记账次数的要求是(  )。 A.每月只能记一次账 B.每天只能记一次账 C.每月最多记三次账 D.每月记账次数不受限制,但至少要记一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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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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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安排五位工作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每人一天且不重复。若甲、乙两人都不能安排星期五值班,则不同的排班方法共有( 

某单位安排五位工作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每人一天且不重复。若甲、乙两人都不能安排星期五值班,则不同的排班方法共有(  )种。 A.6 B.36 C.7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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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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