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生产企业,2019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6万元,“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增的金额为多少元?
2.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是什么?
3.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该如何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4.需要纳税调增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为多少元?
5.该企业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