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马克思说过: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问题:
(1)分析上述马克思的论述所分别反映和共同反映的法理问题。
(2)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是否能得出法律都反映了客观现实的结论(要求说明理由)?
(3)若法律没有反映客观现实,其后果将会怎样?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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