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于2010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4年3月 1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月5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 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因丁不知情,故该合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B.乙与丙可以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
C.乙与丙可以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
D.如甲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