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日本人三浦和2002年起一直居住在中国上海,2013年1月因病在美国去世。三浦和在临终前与其香港朋友刘德林在美国签订信托协议,将其在香港地区的两套房产转移给刘德林,由刘德林根据信托协议进行管理,从所得收益中每年提取50%作为其中国籍儿子林铭南的抚养费,待林铭南成年后再向其转移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收益。该信托协议对其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现林铭南的母亲林惠为其子主张其父房产的继承权,而刘德林则主张依信托协议的责任,有关争议诉至我国内地某法院。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法院可适用下列哪些法律来认定该信托协议的效力?
A.日本法 A.日本法
B.美国法
B.美国法
C.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
C.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
D.中国内地的法律
D.中国内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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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