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9月,按照有关规定,大华公司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09年3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1000万元,项目期2.5年,已投入资金300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700万元,其中计划贷款400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6%,贷款期2年。经审核,2009年11月政府批准拨付大华公司贴息资金35万元,分别在2010年10月和2011年10月支付15万元和20万元。假设按月分配递延收益。要求:(答案金额以万元为单位)(1)对该政府补助进行分类。
(2)计算应计入2010年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编制2011年10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的相关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