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21年8月1日,赵某与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期1年,月租金1万元。使用一段时间后,高某发现屋顶漏雨,遂要求赵某进行维修,赵某以自己工作较忙为由要求高某自行维修,为此高某支付维修费3000元。 2022年3月10日,赵某因其子出国留学需要资金,决定将该房屋出售。3月15日,赵某在未通知高某的情况下,与侯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50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侯某向赵某支付120万元定金。3月25日,侯某向赵某实际支付了100万元定金,赵某接受,未提出异议。
4月1日,侯某向赵某支付了全部购房款,4月10日,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过户。
4月11日。侯某要求高某腾退房屋,遭到高某的拒绝,双方诉至法院。高某提出:
赵某出售房屋未通知高某,损害了高某的优先购买.高某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即使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高某也可以居住至房屋租赁期满。
5月1日,该房屋屋顶再次漏雨且墙体出现大面积开裂.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属于危房.高某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侯某知道后也要求解除与赵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赵某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房屋维修费应当由谁负担?说明理由。
(2)定金合同的金额为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3)高某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高某要求居住至房屋租赁期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高某是否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说明理由。
(6)侯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