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该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A类面霜7500瓶,每瓶20克,每瓶不含税销售价格400元。
(2)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B类护肤液2500箱,每箱20瓶,每瓶60毫升,每瓶含税售价63.18元,货物已发。
(3)销售生产的C类面膜1500盒,每盒5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35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4)将A类面霜、B类护肤液各1瓶和C类面膜2片组成套装,以每套不含税价格490元委托甲企业代销,已收到代销清单及全部货款,当期代销500套。
(5)将本单位生产的C类面膜600盒作为“三八妇女节”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女职工。
(6)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某商场D牌高档香水500箱,不含税价款300万元,该批香水约定5月发出。
(其他相关资料: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企业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判断业务(1)本月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请分别计算税额。
(2)判断业务(2)本月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请分别计算税额。
(3)判断业务(3)本月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请分别计算税额。
(4)判断业务(4)本月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请分别计算税额。
(5)判断业务(5)本月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请分别计算税额。
(6)判断业务(6)本月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如需缴纳,请分别计算税额。
(7)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