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资料 中部某引调水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的合同价汇总见下表。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价格比例分析/% | |
占基本直接费 | 占有效合同价 | ||
1.人工费 | 55605560 | 31.35 | 24.57 |
2.设备费 | 46880180 | 26.43 | 20.72 |
3.材料费 | 74886980 | 42.22 | 33.09 |
基本直接费 | 177372720 | ||
4.工地管理费 | 22171590 | 占基本直接费的12.50 | 9.80 |
5.总部管理费 | 14965820 | 占1~4项的7.50 | 6.61 |
6.利润 | 11798060 | 占1~5的5.50 | 5.21 |
7.有效合同价 | 226308190 | ||
8.暂列金额 | 25000000 | ||
总报价(合同价格) | 251308190 |
(1)工程预付款的总额为合同价格(25130.819万元)的10%,开工前由发包人一次付清;工程预付款按合同条件32.1款中的公式法扣还,其中F1=20% , F2=90%。
(2)发包人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起按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留金,直至保留金总额达到合同价的5%为止。
(3)物价调整采用调价公式法。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违约,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时的情况为:
(1)承包人已完成合同金额12000万元。
(2)合同履行期间价格调整差额系数为0.02。
(3)承包人为工程合理订购的某种材料尚有库存价值500万元。
(4)承包人为本工程订购的专用永久工程设备,已经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价为500万元,并已支付合同定金100万元。
(5)承包人已完成一个合同内新增项目1000万元(按当时市场价格计算的)。
(6)承包人已完成计日工100万元。
(7)承包人的全部设备撤回承包人基地的费用为200万元;由于部分设备用到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上使用(合同中未规定),增加撤回费用50万元。
(8)承包人人员遣返总费用为100万元。
(9)承包人已完成的各类工程款和计日工等,发包人均已按合同规定支付。
(10)解除合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承包人的进场费、设备撤回、人员遣返等费用损失,按未完成合同工程价款占合同价格的比例计算。
问题:
1. 工程计量的原则是什么?
2. 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经得到多少工程款?
3. 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总共支付承包人多少金额(包括已经支付的和还应支付的)?发包人还应支付承包人多少金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