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开发商曾分别向乙、丙、丁各借款300万元、50万元及150万元并以其市价约500万元的商品房分别为乙、丙、丁设置三个抵押权,均办理登记。但乙最先,丙次之,丁最后。其后乙与甲开发商合并。不久,甲因未对丁清偿债务,丁申请行使抵押权,扣除税收各项费用之后,共拍得350万元。问本案中乙、丙、丁的抵押权如何实现?
A.乙150万元,丙50万元,丁150万元 A.乙150万元,丙50万元,丁150万元
A.乙150万元,丙50万元,丁150万元
B.乙210万元,丙35万元,丁105万元
B.乙210万元,丙35万元,丁105万元
B.乙210万元,丙35万元,丁105万元
C.乙300万元,丙50万元,丁不受偿
C.乙300万元,丙50万元,丁不受偿
C.乙300万元,丙50万元,丁不受偿
D.乙300万元,丙12.5万元,丁37,5万元
D.乙300万元,丙12.5万元,丁37.5万元
D.乙300万元,丙12.5万元,丁37.5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