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北京飞达货运有限公司(增值税-般纳税人)2013年4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购入新载货车,取得机动车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万元。
2.购买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25万元。
3.购买材料、低值易耗品,支付动力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92万元:
4.修理载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34万元。
5.货运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 16.55万元。
6.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2.72万元。
7.经营性出租载货车(不配司机)含税收入70.2万元(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赁费23.4万元,二季度租赁费在季度初-次性支付)。
8.销售旧载货车(2010年3月购人),取得含税收入20.8万元。该公司增值税抵扣凭证均经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该货运公司当月应抵扣进项税额为( )万元。 A.10.17
B.1 1.69
C.15.27
D.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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