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韩丹丹女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目睹了其女儿惨死的场景,受了巨大的刺激,精神错乱。时常发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其丈夫萧俊峰为了防止韩丹丹随意处分家庭及个人财产从而引发纠纷,遂向法院申请确认韩丹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关于本案的审判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申请认定韩丹丹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只能是韩丹丹女士的近亲属,近亲属以外的人不能申请 A.申请认定韩丹丹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只能是韩丹丹女士的近亲属,近亲属以外的人不能申请
A.申请认定韩丹丹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只能是利害关系人
B.对于萧俊峰提供的精神病鉴定意见,法院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B.对于萧俊峰提供的精神病鉴定意见,法院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B.对于萧俊峰提供的精神病鉴定意见,法院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C.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由韩丹丹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其丈夫萧俊峰作为申请人不能同时兼任
C.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由韩丹丹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其丈夫萧俊峰作为申请人不能同时兼任
C.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由韩丹丹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其丈夫萧俊峰作为申请人不能同时兼任
D.法院作出韩丹丹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后,如韩丹丹的精神病痊愈,其丈夫或其他监护人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D.法院作出韩丹丹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后,如韩丹丹的精神病痊愈,其丈夫或其他监护人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D.法院作出韩丹丹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后,如韩丹丹的精神病痊愈,其丈夫或其他监护人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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