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题目分类:中级经济法 题目类型:单选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 B.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担任执行董事,任期为4年 C.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监事,任期为3年 D.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审议公司的合并、分立方案 D.决定监事 分类:中级经济法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
张三今年10周岁,精神状态无异常。下列有关张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三今年10周岁,精神状态无异常。下列有关张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三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张三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张三属于限制刑事责任 分类:中级经济法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
第52题答案是____ 第52题答案是____A.accumulate B.circling C.communities D.competition E.domestic F.fina 分类:中级经济法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