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甲类卷烟,2021 年 7 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 150 万元,同时在发票中注明另外支付价外补贴 16 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
(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成烟丝,支付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 3 万元,向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20 万元。本月将委托加工的烟丝全部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且已按规定代收代缴相关税费。
(3)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生产甲类卷烟 600 标准箱,当月对外销售 400 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 1356 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56%,定额税率为 150 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收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万元。
A.19.8
B.19.9
C.18.3
D.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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