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新建站房工程,建筑面积56500m2,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W屋顶女儿墙采用预制构件现场组装。位于办公楼顶层的会议室,其框架柱间距为8m×8m,建筑总高24m。总承包单位搭设了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项目部按照绿色施工要求,采取了合理的”四节一环保”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A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将基础分包给了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B分包公司。与F劳务公司进行了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洽谈,约定将模板和脚手架费用计入承包总价,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F劳务公司又将其承包的劳务部分的50%分包给B劳务公司施工。项目部在女儿墙施工前,按照女儿墙预制构件的重量要求选择了吊具和起重设备,监理单位认为在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时考虑不全面。会议室顶板底模支撑拆除前,试验员从标准养护室取一组试件进行试验,试验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项目部据此开始拆模。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问题】1.指出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补充吊装作业时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还要考虑哪些因素?指出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的相关实施要点?3.会议室顶板底模支撑拆除前,项目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当设计无规定时,通常情况下模板拆除顺序的原则是什么?4.指出项目部在绿色施工现场管理中,节材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