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因该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且以美国法作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双方进一步约定以北京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以新加坡为仲裁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仲裁条款效力的争议具有管辖权 A.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仲裁条款效力的争议具有管辖权
B.本案中可以判定双方对仲裁条款所适用的法律进行了选择
B.本案中可以判定双方对仲裁条款所适用的法律进行了选择
C.如果中国法和新加坡法关于该条款效力的规定有所不同,则法院可以自由裁量该仲裁条款所适用的法律
C.如果中国法和新加坡法关于该条款效力的规定有所不同,则法院可以自由裁量该仲裁条款所适用的法律
D.如果相关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该条款无效,则应逐级报核至最高院.
D.如果相关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该条款无效,则应逐级报核至最高院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