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生产企业,2014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 B. 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列支 C.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D. 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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