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王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违法认定被告人赵某构成自首从而对其予以减轻刑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事后,赵某的弟弟给王某5万元表示感谢,王某交其侄子王小六保管。后有人举报,A市监察委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终结移送A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王某以两罪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王小六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案起诉。A市法院受理后,在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侦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认罚的态度,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法院对王某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问题】:
1.本案的审判管辖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2.对王小六涉嫌的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未经过立案侦查能不能直接提起公诉?为什么?
3.监察机关在立案调查中对于涉及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管辖交叉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4.审判阶段王某认罪认罚,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该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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