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根据下面材料内容,按要求完成教学设计。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
(1)请根据上述教材内容制定教学目标。(6分)
(2)请根据案例教学的相关要求,设计上述内容的教学内容。(20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