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资料一:假定A,B,C三公司共同投资组成ABC有限责任公司。按ABC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900万元,A,B,C三方各占三分之一的股份。假定A公司以厂房投资,该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300万元(同公允价值);B公司以价值200万元的新设备一套和价值100万元的一项专利权投资,其价值已被投资各方确认,并已向ABC公司移交了专利证书等有关凭证;C公司以货币资金300万元投资,已存入ABC公司的开户银行。 资料二:假定D公司和E公司有意投资ABC公司,经与A,B,C三公司协商,将ABC公司变更为ABCDE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A,B,C,D,E五方各占五分之一股权。D公司需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以取得20%的股份;E公司以价值400万元的一项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价值已被投资各方确认,取得20%的股份。协议签订后,修改了原公司章程,有关出资及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要求:
(1)根据资料一,就ABC公司实际收到A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一,就ABC公司实际收到B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一,就ABC公司实际收到C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二,编制实际收到D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二,编制实际收到E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