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万悦公司与千寻公司是餐饮行业的两家竞争对手,为避免残酷的市场竞争,两家公司决定合并为蔓藤公司。万悦公司债权人红杉公司得知后,要求万悦公司提前偿还债务。关于两家公司的合并事项,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两家公司的合并属于新设合并
B.万悦公司应当由董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C.红杉公司应该在收到通知30日内提出清偿要求
D.千寻公司合并前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万悦公司与千寻公司是餐饮行业的两家竞争对手,为避免残酷的市场竞争,两家公司决定合并为蔓藤公司。万悦公司债权人红杉公司得知后,要求万悦公司提前偿还债务。关于两家公司的合并事项,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两家公司的合并属于新设合并
B.万悦公司应当由董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C.红杉公司应该在收到通知30日内提出清偿要求
D.千寻公司合并前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