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胡某故意伤害范某一案,由某县公安局负责侦查,胡某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负责本案侦查的侦查员代某是自己伤害范某的现场目击者,于是胡某提出申请,要求代某回避。但代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因此坚决不回避。后此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范某的诉讼代理人张某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雷某到饭店吃饭,边吃边向雷某介绍案情。开庭审理时,胡某以此为由申请雷某回避。审判长以该理由不合法当庭驳回了胡某的申请。请回答如下问题:
(1)代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
(2)代某是否应当回避的决定应由谁作出?回避决定作出前,代某是否应当停止本案的侦查工作?为什么?
(3)胡某申请雷某回避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4)审判长有无权力当庭驳回胡某的回避申请?
(5)胡某如不服驳回申请的决定,可否申请复议?
(6)胡某提出申请后,法院作出决定前,雷某是否应当暂停对本案的审判工作?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