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食品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大米,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2)卖给A粮食加工企业大米一批,收到货款30万元,同时支付承运部门运费,货票抬头为食品供应商,金额为3万元;(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卖给B粮食加工企业一批大豆,销售额为10万元,合同规定分三次付款,运费由B方承担,第一次付款4万元已收到,其余两次付款在10月份付清,食品供应商代垫运费1万元,承运部门开出抬头为买方的货票,食品供应商已将货票转给买方;(4)食品供应商用自己的货车运销给C粮食加工企业小麦一批,收入20万元,同时收到买方支付的运费1.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食品供应商本期应纳的增值税。(上述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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