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郭某为境内甲上市公司的一名员工,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1月因工作业绩突出,取得先进奖2000元、加班奖4000元,当月还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需自行负担“三险一金”800元。 (2)2月取得兼职收入2800元。 (3)3月转让某公司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50万元,但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 (4)4月将其拥有的住房出租给李某居住,约定每月租金收入4200元,当月发生房屋修缮费用900元。 (5)由于在某商场消费累积金额很高,取得该商场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价值500元;同时参加该商场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价值1000元的奖品。 (其他相关资料:郭某系独生子且奉行单身主义,双亲均已年过70岁,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3000元/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郭某1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郭某2月取得的兼职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郭某3月转让限售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郭某4月取得的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出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 (5)计算郭某取得礼品和抽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