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10月,新鑫有限公司成立,以装修装饰为主要经营范围。2011年3月,陈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5%,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但公司财务报告上一直显示没有任何盈利。陈明向公司提出查阅财务会计账簿的请求,遭到拒绝。后经陈明调查取证,是董事长吴金贵和财务总监陈圆圆恶意串通隐匿并销毁了部分财务原始凭证等文件。2013年2月,陈明因为其他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新鑫公司中的股权,2013年5月,陈明欲以知情权受损为由提起诉讼,可以通过以下哪一方法解决?
A.陈明可以要求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A.陈明可以要求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陈明如果出资有瑕疵,不能查阅公司的原始凭证
B.陈明如果出资有瑕疵,不能查阅公司的原始凭证
C.公司能够证明陈明在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公司就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C.公司能够证明陈明在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公司就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D.陈明可起诉请求吴金贵和陈圆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D.陈明可起诉请求吴金贵和陈圆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