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自20×2年1月1日起甲公司不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
20X1年利润总额为400万元,该公司当年会计与税法之问的差异包括以下事项。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国债利息免税。
(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以后处置该金融资产时进行纳税调整。
(3)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实际发生时可以税前扣除。
(4)本期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费用25万元,且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可以税前扣除。
(5)20×0年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票(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该项投资系20×0年取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1年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1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以后处置该金融资产时进行纳税调整。
(6)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0×o年年末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假定等于其成本),20×1年年末其公允价值跌至16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以后处置该资产时进行纳税调整,假定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
(7)甲公司于20×0年1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套B设备,合同规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该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60万元(含安装费),该价款分3年于每年年末等额收取。B设备现销总价格为300万元(含安装费)。当日商品已发出,产品成本为210万元。实际利率为9.705%。各年年末甲公司如期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税法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甲公司就该事项计算得出20X1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16.41万元。
(8)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余额为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60万元。
(9)由于地震原因,公司通过红十字会对灾区捐赠100万元,假定税法允许该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
假定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差异。甲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根据资料(7),分析、判断甲公司计算出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处理。
(2)计算甲公司20×1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3)计算甲公司20×1年度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计算甲公司20×1年度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5)计算甲公司20×1年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6)编制甲公司20×1年度确认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