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诉至我国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乙公司在我国设有分支机构,其公司的董事正在我国境内旅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美国允许.我国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A.如果美国允许,我国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B.如果一审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二审可径行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能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
B.如果一审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二审可径行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能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
C.我国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公司设立在我国的分支机构进行送达
C.我国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公司设立在我国的分支机构进行送达
D.我国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旅游的董事进行送达
D.我国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旅游的董事进行送达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