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左宁宁、李佳佳和戴小新共同出资设立甲公司,三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5%、15%和70%,戴小新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成立后,李佳佳将10%的股权转让给郄希希。甲公司自成立起一直经营不善,长期拖欠乙公司货款2018年2月,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两律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甲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中请,法院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由丙律所负责管理营业事务。甲公司不执行重整计划,经乙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甲公司破产。请回答59、60题
本案中,乙公司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后,下列主体中有权申请重整的是?() A.乙公司
B.李佳佳
C.戴小新
D.丙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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