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卢小红是粤北某山村的村民,1995年高中毕业后即前往深圳打工,打工期间,她通过自学完成了幼师课程,并获得了幼师学历。1999年,卢小红回到家乡,经县教委批准并授予《办学许可证》后,在本村开办了一家幼儿园。2000年元旦,卢所在乡的乡政府以其父连续3年未缴纳乡统筹款和村提留款为由,要求卢立即停止开办幼儿园,或者劝说其父缴清所有欠费。卢父认为乡政府的统筹款高于国家规定,未听取卢的劝告缴清欠费。2000年5月始,乡政府命令驻村干部劝阻该村村民不要将孩子送到卢的幼儿园,并建议县教委吊销卢的《办学许可证》。根据乡政府的要求,县教委于6月份吊销了卢的《办学许可证》。县教委的吊销决定书下达之后,卢小红认为,其父欠缴统筹款、提留款的行为与其开办幼儿园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县教委的吊销行为是违法的。据此,她向市教委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教委的“吊销决定”。问题:卢小红可否就县教委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的行为向市教委提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