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20×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年3月10日。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20×1年11月10日,甲公司因对乙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事项被债权银行起诉,要求履行连带责任,为乙公司偿付债务本金及利息98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该项诉讼很可能败诉,偿债金额估计在9600-9800万元之同,同时还需要支付诉讼费3万元。
2.20×2年3月1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代乙公司偿付债权银行债务本金及利息9750万元,并负担诉讼费用3万元。甲公司及债权银行均不再上诉。
3.20×2年3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由乙公司以一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补偿甲公司。假定该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易分离,两项资产在乙公司的账面价值合计12000万元。甲公司估计很可能从乙公司获得这些补偿,并打算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20×2年3月25日,甲公司办妥了从乙公司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划转手续;同时,甲公司用银行存款偿付了对债权银行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和诉讼费用。
要求:计算该或有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编制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和20×2年3月25日与诉讼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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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