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3月5日,黄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黄某3月20日上班;试用期为2个月;公司每月28日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满后公司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费;黄某如提前辞职,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劳动合同签订后,黄某按公司要求于2019年3月15日提前到公司上班,3月28日黄某收到首月工资。因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黄某于2019年7月15日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期满为由拒绝,并要求黄某支付违约金。双方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已知:黄某在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其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黄某辞职,甲公司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数额是()。
A.5500元
B.0元
C.2500元
D.5000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