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某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加工木头。2017年3月20日,某市环保局以张某加工木头造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书,在2018年4月10日之前停止违法行为。但张某拒不改正,仍然生产加工,市环保局对其断电。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既可以审查断电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审理其适当性 B.责令限期改正的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对断电行为不服。张某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期间,市环保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