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泰华有限公司由公司经理于9月15日主持召开了股东会,通过了转变经营方向的股东会决议。股东方某、许某对召集程序有异议,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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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有限公司由公司经理于9月15日主持召开了股东会,通过了转变经营方向的股东会决议。股东方某、许某对召集程序有异议,诉至法院。10月4日,方某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许某。对此,下述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方某为本案的适格原告,因为股东会决议作出时其是公司股东
A.方某为本案的适格原告,因为股东会决议作出时其是公司股东
B.公司股东应于11月14日前向法院起诉
B.公司股东应于11月14日前向法院起诉
C.公司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C.公司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D.若该召集程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法院可不撤销决议
D.若该召集程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法院可不撤销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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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丈夫林某非法代孕生下小诗。不久林某因病去世,小诗的祖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理由是林某为孩子生父,而李某与孩子无血缘关系。法院审理认为,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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