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是某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2亿元,建设工期18个月,此期间物价比较平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该项目是地方重点工程,需尽快上马建成,发包人在初步设计完成,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即组织进行了工程施工招标。
事件2:此次施工招标,发包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据有关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本项目施工。考虑到该项目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事件3: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甲为联合体,共2位成员,由甲1、甲2组成,其中投标人甲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特级资质且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甲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甲合格。
事件4:建设过程中,发包人未经批准在文化中心旁追加建设一造价为100万元的小型活动室。
【问题】
1.指出上述事件中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位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