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度自行计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360万元,提供各种劳务收入87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78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1430万元。年终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账目,发现企业在自行核算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1)销售某种产品给B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70.2万元,销售产品取得运费收入8.19万元和包装费3.51万元,该收入未列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当中,也未缴纳相关税费;
(2)企业支付给职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580万元,并以工资为基础提取了职工福利费104.4万元的福利费、工会经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3)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80万元、广告费860万元,均已据实扣除;
(4)9月接受某公司捐赠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商品的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并将全部价款和增值税计入资本公积,也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支付开发费100万元,已据实扣除;
(6)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部门向某水灾灾区捐赠230万元全部进行了列支;
(7)境外经营所得已计入了企业利润,其中:从境外甲国分支机构取得经营收益60万元,在境外缴纳了18万元的公司所得税。从境外乙国分支机构取得经营收益50万元,在境外缴纳了15万元的公司所得税;
(8)因欠缴税款被税务机关罚款10万元。
假定该企业上述相关发票均经过认证并可在当年抵扣,且境外经营收益计算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一致,符合我国税法规定。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涉及计算的请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销售产品给B企业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福利费等三项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新产品开发费加计扣除后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接受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税务罚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当年该企业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的合计数。
(10)计算当年该企业境外已纳税款的抵扣限额。
(11)计算当年该企业应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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