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学校可以不让意外受伤的学生继续上学吗?【案情简介】
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因出车祸而休学的女儿王聪,今年9月份去原学校报到时,学校却把她拒之门外,直到现在,王聪还在家里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
李女士告诉记者,王聪今年16岁,在呼市某初中二年级上学。
3月28日早上,王聪在上学途中走到车站十字路口时,被2路公交车撞伤,当时昏迷不醒,七窍出血。在医院被抢救过来后,王聪的面部神经全部瘫痪。在医院住了140多天后,9月6日,王聪基本痊愈出院了,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
出院后,王聪就嚷嚷着要去学校,李女士领着女儿去找班主任要求继续上课,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班主任却以王聪当时没办休学证,误课太多为由,让王聪转学。
之后,李女士多次去找校长,要求让孩子继续上学,但校方一直没有答复。
李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当时孩子出事后,她都吓蒙了,根本顾不上去学校办休学手续,只是向班主任请了假,况且学校也知道孩子出了事,孩子的许多同学也都来看过王聪。
【试分析】
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 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 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 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