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支出l00万元,企业利润合计为190万元。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发现以下资料:(1)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30万元,直接投资于另一境内法人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40万元;
(2)销售费用中,当年发生的广告费为500万元,发生的宣传费为300万元;支付给某中介个人的一次性佣金为25万元。5万元为给某外聘非雇员销售业绩优秀奖励的旅游费支出,当月该外聘人员还领取定额报酬2000元;
(3)管理费用中60万元为业务招待费支出;
(4)会计按工资总额的l2%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80万元,企业当年福利费实际支出为9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30万元为迟延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支出,50万元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为消防部门在防火检查中的罚款;
(6)经协商,将一批账面成本10万元,销售价格12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货物抵偿前欠甲公司的账款15万元,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经营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l7%,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简述相关涉税政策并计算:
(1)计算企业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企业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