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15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第一条缔约各方以它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

  • 题目分类:文综
  • 题目类型: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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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15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一条缔约各方以它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第二条 缔约各方同意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第三条 本条约由序言内所列程序加以批准,并于所有它们的批准书均交存华盛顿时,在它们之间立即生效。
——《非战公约》
材料二:东京审判具有哪些法律依据呢?那就是基于正义与和平的原则以及国际公法、条约和惯例,对日本的战犯进行公开审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一条规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之设立,其目的为公正与迅速审判并惩罚远东之首要战争罪犯。”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图征服世界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第六条),“对于战争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第十条)。除此之外,还有1928年在巴黎签订的《非战公约》,日本也是缔约国。公约明确规定不得把战争当作实施政策的工具。战前的国际社会,公认发动侵略战争是犯罪。1923年国联曾起草《互助公约》,指出侵略战争是一种国际犯罪;1924年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议定书》也认定侵略战争是国际性犯罪。远东法庭宣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也就是说,法庭不仅仅以普通的战争罪来处罚日本,而且增加了“侵略罪”和“反人道罪”。这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和最为残酷的战争,战后审判的目的,不仅是要惩罚战犯,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审判揭露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行,让全人类汲取教训,捍卫世界和平。
一《远东审判六十周年》
(1)根据材料一概括《非战公约》提出的两大原则。(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非战公约》的积极意义。(9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汉书.陈宠传》记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

《汉书.陈宠传》记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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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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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甲每月定期到税务局交税,该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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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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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在德国的特使报告中提到:“十分之九的多数德国人高喊‘路德’;剩下的十分之一少数德国人高喊‘罗马教廷该死!。”这段材料

教皇在德国的特使报告中提到:“十分之九的多数德国人高喊‘路德’;剩下的十分之一少数德国人高喊‘罗马教廷该死!。”这段材料不能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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