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6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开采原油50万吨;对外销售原油8万吨并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 600万元,用开采的同类原油30万吨加工生产成汽油7.2万吨。
(2)进口原油40万吨,用于加工生产成汽油11.6万吨;进口原油共支付买价72 0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入境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
(3)购置炼油机器设备10台,每台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共计26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44.2万元;
支付运输费用4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
(4)批发销售汽油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 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送货运输费收入4 914万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汽油2.8万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1 000万元。
(6)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机器设备6台,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6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假定原油资源税税率8%,关税税率2%,汽油1吨=1388升,消费税税率1元/升,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2)计算销售原油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关税税额。
(4)计算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5)计算购进机器设备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计算批发销售汽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7)计算批发销售汽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8)计算零售汽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9)计算零售汽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0)计算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1)计算该石化生产企业6月份共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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