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因生产不景气,报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000m2。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按照规划调整的相关程序开展工作,上报原规划审批单位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建筑面积。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正当开槽施工之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建设工程,责令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试分析,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