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宏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李宏、张祥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李宏主办、张祥协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有关该客户的求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向李宏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向张祥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E.向该所所有合伙人 主张按份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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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