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某坑口电厂现有2*135MW燃煤发电机组,燃煤含硫率0.8%,配备电除尘器,未配备脱硫和脱氮设施,烟囱高度120m,生产用水取自自备水井。燃煤由皮带输送机运输到厂内露天煤场,煤场未设置抑尘设施。电厂采用水力除灰,灰场设在煤矿沉陷区,灰水处理后排入距厂区1. 5km的纳河(Ⅲ类)。拟在现有厂区预留工业用地内建设2*600M W超临界凝汽式发电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以及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9 5%),低氮燃煤技术,采用SCR脱氮,烟囱高度240m。
燃煤来源和成分与现有机组相同。扩建工程小时燃煤量480t,吨煤燃烧产生烟气量6500Nm3,新建机组供水水源为纳河。烟囱出口SO2排放浓度100mg/Nm3,NOχ排放浓度168mg/Nm3 。经估算,新建工程的SO2、NO2小时地面浓度和距离列于表6-1中。距离烟囱30km有一国家自然保护区。
灰渣属一般工业废物Ⅱ类,新建干灰场位于电场西北方向25km,灰场长1.2km、宽0. 25km,为山谷型灰场。灰场所在的沟谷沟长为5km,两侧为荒坡,地势北西高、南东低,水文地质调查表明,岩土的渗透杀数大于1.0*10-5 cm/s 。本地区主导风向为ENE,该区域属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环境功能区为Ⅱ类,现有监测资料表明:在其主导风下风向的3个环境敏感点的NO2日均浓度略微超过标准值。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2类功能区(2类功能区夜间限值为50dB(A))。现有电厂冷却塔和新建冷却塔均靠近北厂界,北厂界外50m有一村庄甲(人口约5 00人)。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结果表明:北厂界夜间54. 7dB(A),村庄甲夜间48. 5dB(A)。经预测结果表明:现有电厂冷却塔和新建冷却塔对北厂界和村庄甲的噪声贡献值分别为42. 8dB(A)、48. 8dB(A)和42. 4dB(A)、48. 5dB(A)。
(注:A-SO2的小时浓度二级标准为0.50mg/m3,B-NO2的小时浓度二级标准为0.24mg/m3,排放的NOχ全部转化为NO2)
问题:
1.指出现有工程应采取的“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2.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确定大气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3.计算燃煤中硫生成SO2的份额。
4.提出防止新建灰场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及地下水监测布点。
5.分析北厂界噪声和村庄甲达标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1.(1)安装烟气脱硫设施、低氮燃烧器或SCR脱氮。
(2)生产用水应将地下水改为地表水或其他水源。
(3)煤场应设置抑尘设施,加强喷水管理。
(4)煤矿沉陷区的灰场应封闭并复垦。
(5)灰水经处理后回用。
2.从表6-1可知,S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为0.36mg/m3,NO2为0.21mg/m2 。
(1)S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0.36/0.5*100% =72%。
(2)SO2小时地面浓度D10%>5 500m。
(3)N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0.21/0.24*100% =87. 5%。
(4)NO2小时地面浓度D10%>5 500m。
(5)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应取N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作为判据。其Pmax >80%,且D10%>5km,故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一级。
(6)大气评价范围为:以240m高烟囱为中心,30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或60km为边长的矩形区域,应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评价范围内。
3.(1)SO2的排放量为:480*6 500*1 00*10-9=0.312(t/h)。
(2)硫生成SO2的份额为:0.312/[480*0.8%*2*(1-95%)]*100%≈81.3%。
4.(1)防治措施:①在设计中要有防渗系统、集排水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以及对场周边地下水的监控;②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 cm/s和厚度1. 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地下水监测布点:应根据地下水流向,至少设置3口地下水质监控井,第一口设在灰场上游(对照井),第二口设在灰场下游(监视监测井),第三口设在灰场下游周边(污染扩散监测井)。
5.(1)北厂界噪声达标:现有电厂冷却塔和新建冷却塔对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叠加值为49. 8dB (A),
小于50dB (A),但接近标准值,建议采用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
(2)村庄甲噪声超标:新建冷却塔对村庄甲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监测值为51.5dB (A),大于
50dB (A),但程度不大,建议采用远离敏感目标,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吸声措施,设置绿化带等。